1月11日,渝海公司举办了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宣讲及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专题培训会。
根据全国人大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自2019年1月1日起,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本次培训由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朱靖主讲,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职工积极参加。会上,朱靖副总经理对新《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进行了宣讲。
随后,公司财务部主办税务会计刘畅海为大家讲解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具体填报流程和注意事项,也为同事作了现场答疑。
通过此次培训,公司员工对新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了清晰的认识,初步了解和掌握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的填报,对贯彻执行新个人所得税起到了较好的宣贯作用。